我国古代的科举制度及澧州的状元进士(原创二)
![](http://zyw.loupanwang.cn/bbs/data/attachment/album/201501/12/094159rckf1uf78c8363c1.jpg)
(二)科举考试的形式 科举考试,在明朝时形成了完备的制度,共分四级:院试(即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 童生试:也叫“童试”,明代由提学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合格后取得生员(秀才)资格,方能进入府、州、县学学习,所以又叫入学考试。应试者不分年龄大小都称童生;正在准备参加童生试的叫做“操童子业”。 乡试: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为乡试,因为一般都在秋八月举行,所以又称秋闱(闱,考场)。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后发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举人,第一名叫解(jiè)元。 会试: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为会试,因为一般都在春季举行,所以又称春闱。考试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三百名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殿试:是科举制中最高级别的考试,皇帝在殿廷上,对会试录取的贡士亲自策问,以定甲第。实际上皇帝有时委派大臣主管殿试,并不亲自策问。录取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统称进士。考中进士,一甲即授官职,其余 科举考试的内容基本是儒家经义,以“四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必须以朱熹《四书集注》为准。到明代其格式以八股为主,即“八股取仕”。它逐步成为僵化模式,特别是到晚清时成为严重束缚知识分子的枷锁,暴露出种种弊端。八股文文体,也叫时文、制义、制艺、时艺、四书文、八比文。这种文体有一套固定的格式,规定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个部分组成,每一部分的句数、句型也都有严格的限定。“破题”规定两句,说破题目意义;“承题”三句或四句,承接“破题”加以说明;“起讲”概括全文,是议论的开始;“入手”引入文章主体;从“起股”到“束股”是八股文的主要部分,尤以“中股”为重心。在正式议论的这四个段落中,每段都有两股相互排比对偶的文字,共为八股,八股文由此得名。八股文的题目,出自《四书》、《五经》,八股文的内容,不许超出《四书》、《五经》范围,要模拟圣贤的口气,传达圣贤的思想,考生不得自由发挥。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八股文起到了束缚思想、摧残人才的作用。 科举制度分为文举和武举(文科和武科)。武举是专门选拔武官而设置的科目。武举制度是唐代武则天长安二年(702)开始设置的,到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废除,历时1200年。其考试程序与文举基本一样,只是内容与时间的不同。在中国科举史上,自唐以后,历来是文武两科,殊途并进。但是,科举制度历来重视文科,文科一直占据科举的统治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