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智慧“120”急救指挥中心正式启用的通告 转自《石门秋韵网》 石门县智慧“120”急救指挥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建设了高效、快捷的医疗急救指挥调度系统,实现了“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指挥中心与各急救分站上下联动”的急救模式。为确保急救指挥中心规范运行,避免医疗资源浪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条件 本县行政区域及周边的院前医疗急救呼救。 二、办理程序 1.在呼救铃响3至5声内接起呼救电话。 2.询问候车地址、事件性质、病情(或伤情)、联系电话、人数、姓名、性别、年龄、既往史等重要信息。 3.指挥调度人员在受理完呼救信息后一分钟内,按照“就急、就近、就专业能力”的原则,向“120”急救医院发出指挥调度指令,并落实“八确认”工作程序。 4.通过受理软件确认调度指令是否接收成功,并在3分钟内电话确认。 5.通过录音回听再次核实候车地址,如有误及时纠正,并通知出诊人员。 6.通过救护车停车位视频监控和卫星定位系统确认是否出车。 7.通过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跟踪查看确认出诊人员到达现场,是否返回医院。 8.通过指挥调度软件查看“120”急救医院出诊资料维护情况,并及时做好提醒。 9.每次急救任务完成后要将有关录音进行归并,以便保存核查。 三、承诺时限 在接听完呼救信息后一分钟内向“120”急救医院发出指挥调度指令,“120”急救医院在接到调度指令后四分钟内派出急救车辆。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按照常医保发〔2022〕16号文件,坚持合理收取“120救护车使用费的原则。救护车使用费按城区(四个街道)、乡镇20公里以内(单边)90元/次,乡镇20公里以外(单边)每增加1公里加收3元。其他相关费用按物价政策执行。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石门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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