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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37种推定“明知”情形(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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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6 16:33: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雷光清 于 2023-3-6 16:38 编辑

刑法中37种推定“明知”情形(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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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3月22日两高一部《关于“断卡”行动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会议纪要》在办案过程中,可着重审查行为人是否具有以下特征及表现,综合全案证据,对其构成“明知”与否作出判断:
     (1)跨省或多人结伙批量办理、收购、贩卖“两卡”的;
     (2)出租、出售“两卡”后,收到公安机关、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电信服务提供者等相关单位部门的口头或书面通知,告知其所出租、出售的“两卡”涉嫌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人未采取补救措施,反而继续出租、出售的;
    (3)出租、出售的“两卡”因涉嫌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被冻结,又帮助解冻,或者注销旧卡、办理新卡,继续出租、出售的;
   (4)出租、出售的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网络账号因涉嫌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被查封,又帮助解封,继续提供给他人使用的;
   (5)频繁使用隐蔽上网、加密通信、销毁数据等措施或者使用虚假身份,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的;
   (6)事先串通设计应对调查的话术口径的;
   (7)曾因非法交易“两卡”受过处罚或者信用惩戒、训诫谈话,又收购、出售、出租“两卡”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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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6 17:30: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拜读老师佳帖刑法中37种推定“明知”情形(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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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6 18:07: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学法知理,为你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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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6 19:05: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佳作,为你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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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6 20:26: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读文明理,点赞雷局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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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3-6 22:26: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覃旺成 发表于 2023-3-6 17:30
拜读老师佳帖刑法中37种推定“明知”情形(三十六)!

谢谢覃老师的支持与鼓励!向覃老师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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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3-6 22:26: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津市杨翠秀 发表于 2023-3-6 18:07
学法知理,为你点赞。

谢谢杨老师的支持与鼓励!向老师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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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3-6 22:27: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津市黄南林 发表于 2023-3-6 19:05
欣赏佳作,为你点赞!

谢谢黄老师的支持与鼓励!向老师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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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3-6 22:27: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津市杨支埃 发表于 2023-3-6 20:26
读文明理,点赞雷局佳作!

谢谢杨秘书长的支持与鼓励!向秘书长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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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3-7 12:36: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版主陈老师给予“推荐”图章的鼓励!向版主老师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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