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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基因●津市文史丛书(风物卷)》连载(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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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23 15:47: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雷光清 于 2023-3-30 08:58 编辑

《  城市基因津市文史丛书(风物卷)》连载(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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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码头春秋


第二节   码头旧影

一、箩行
       装卸搬运活动是伴随着商业活动的发展而产生的,津市的码头搬运工作大抵在明初即已出现。早期的搬运应该属于无定点、无定人无组织、非专业形式。清代,随着人口增加、商业不断发展,对专业搬运的商业要求愈加迫切,因而在乾嘉之际(1736-1820),专门从事搬运的箩业才应运而生。
        专业搬运最初的社会分工为“上供文武衙门奔走差徭,下为出入客商挑运货物”,不仅从事商业物资搬运,还须为政府服役。其时,“凡迎接上谕、火牌、摺差;四季京饷、京贡、军糈月饷;各处善仓出进谷石以及春秋二案囚笼;各城设厂发赈……”等,均为搬运工人力役。这类力役名义上虽有“站贴”(生活补助),但其数甚微。可见,当时的专业搬运需要一大部分精力为政府服务,而政府以商业搬运这一社会资源为交换条件,无偿占有搬运工人的劳动。因此,民国以前,“笋业例无税捐”。民国时期,箩业、轿业仍有公差日多无报酬,即沿袭旧制。
       清代,津市有装卸码头八个,因此相应有八个箩行,工人分属各箩行(即码头),搬运工作分箩行进行。来津货船一般泊于货商就近的码头,船泊何处,其货物即由何处工人起运。因码头多为大商家或地方团体(同乡会馆)所建,主权攸关,使用者须征得同意,并给予一定的租金,此旧称“租箩”。“箩”以担(石)为单位,租费按“箩”计算。各码头有固定箩额(即码头能容纳工人数),为箩东(码头所有者)最初与有关各方合议商订,以后遂成定规。民国时期,津市城区共有箩额255担,箩租按年计算,遇闰月加钱若干(光绪年间加160文)一般分3季交纳,即先年春节交三分之一,当年端午、中秋再各交三分之一。如逾期不交,则由箩行垫付,以后从其工资中扣还。清代箩租约为工人收入的十分之一强,民国时每年在银圆5元左右。
民国时期津市箩行基本情况
箩行名称
管事人姓名
箩额

罗家坡码头
毕承文 毕承庚
四十担
关爷楼码头
吴金元 吴金善
三十二担
大码头
苏经绰 王德元
三十二担
观音桥码头
刘启金 刘德元
三十四担
新码头
宋庸志 李管事
三十二担
新建坊码头
夏传德 毛新林
三十二担
三元宫码头
朱西云 彭志业
三十三担
汤家巷码头
裴本煊 朱泽安 汪学贵
三十担
       清代以前,力资远近一个价。当时认为,价格乃据正街确定,正街位置居中,远近适足拉平,计算方便。力资计算以担为单位,砖、瓦、木柴、木炭100斤为一担杂粮三戽为一担(约120斤);其余货物120斤为一担。力资自咸丰时定为每担6文后,历咸、同、光三朝未变。光绪三十一年(1904),搬运工人与商户为力资发生控争,官府立章程,定为每担工价8文,大包货物超重达140-150斤须两人抬运者,工价为每包12文。直至民国,力资始按远近定出河街、正街、后街3个价格。
       民国时期的箩业,其制度基本沿袭清代。1912年,津市有箩行9家,工人272人当时箩行头人改称管事,一般两人。工人由箩行头人招募,工人应募后由头人引见箩东,以后即直接向箩东交纳箩租。各行业务有规定范围,畛域极严。有同一商店货物运输分属两家箩行者,互不混杂。如“三泰恒碓坊”前后屋即分属大码头、关爷楼两家箩行。旧津市闲散人员较多,常有染指货物运输事者,故箩行间、专副业间常为业务发生争执乃至斗殴。抗日战争时期运输业务清淡,箩业工人大多跑三斗坪从事长途挑运,或为人挑水卖水,以养家糊口。
       箩业工人出公差,分州差、短差、长差三类,州差指澧县境内差事,短差指津市市区内差事,长差为60里以外差事。长差多为军差,一般时间较长,有时十天半月,有时一年半载,偶有被拉充壮丁、或死于道路不知所终者,所以工人们视出长差为畏途。新工人入箩,须出完“三长六短”的公差始能正式入行,其差旅费用自理。老工人出公差为轮转,其生活费由在家工人分摊。抗战时期公差频繁,码头常出现无人做事的情况。可见国家危亡之际,即使是贫贱的箩业工人,客观上也作出了贡献。
       津市码头从事搬运的工人,大部分来自附近农村,小部分为流落津市的外乡人和市井贫民。其时,码头无工棚、食堂,家在农村者即早出晚归,包饭上街;无家者则在关爷楼、大码头亭子上栖身,就食于码头边上的小饭馆、熟食摊。很病伤亡,无人关心。对此景况,民国初期,箩工、船工们组成过自救型团体“褡包会”。1931年,津市箩业工会成立,箩业工人才算名义上有了代表自身权益的组织。当时有会员149人,负责人为裴本煊。箩业工会的职责主要是协调同业间的行动,调停行业内部或与外部之纠纷,并居间作为联系政府与码头的桥梁。箩业工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人选虽说是由工人推选,每年改选一次,实际为把头所把持。其办事费用由各码头摊派。1946 年,朱学荣任常务理事,宋庸志任理事。后又成立行业组织--津市箩业同业公会,裴本煊任理事长。
       民国末期,物价飞涨,人民生活日趋贫困,1946年3月,津市箩业公会因7价过低、工人生活难以为继,向澧县政府递交呈函,称“生活日益增高,以粮食而论,客餐米价每升由60元涨至200元”,“且自倭寇投降以来,各业萧条,生意清淡,商店无起卸货物,工友则无分文收入”,“每每发生断炊现象,况差役担负,仍如战时(如起卸军谷、军米、机关临时杂役),若不请求增加工资,势必坐以待毙。”当年箩业工人的困苦状况,可见一斑。
       民国时期,津市有两个从事搬运工作但不属于箩业的组织。一是专事粮食出仓的“量戽业”,约 30 余人;二是专事食盐出仓的“猫子队”,约七、八人。此外。抗战时期,还先后出现过3个由流亡海员组成的搬运组织,即“长郡行李起卸班”中华海员工会长沙分会澧津支部装卸部”及“中华海员装卸部”。
      1949年底,津市箩业、量戽业、海员装卸部合并组成“挑运工会”,1950年改名为“搬运工会”,1954年撤销“搬运工会”,成立“搬运管理站”,时有工人555 名。1955年组成“航运作业站”,专事船舶装卸工作。至此,历史上民间性质的码头工人华丽转身,成为国家交通运输系统职工。
       津市搬运业行会中,有一个传奇人物楚麟书,又名楚玉如,原为贺龙任川军旅长时的炮团团长,后脱离行伍,流落津市,成为民船、搬运业行的“头脑”。此人身长个大,为人做事慷慨磊落,加之有帮会背景,码头上大小事情,常赖其居间调停,因此深孚众望。解放初期,楚麟书因历史背景复杂,隐身搬运行业,靠力气养家。后码头工人组成搬运大队,各帮口人员心存芥蒂,难以融合,搬运管理站又请其出任大队长,复出任事,一呼百应。楚在搬运大队期间,与一般工人劳动在一起,人们都称呼他“楚班长”,行外人不知其显赫的过去。此人上马能指挥千军,下马能日挑百担,厕身民间,龙蛇曲蟮,可谓奇人。
二、木行
       津市虽为水陆大码头,百物汇集,但澧水木材集运在民国及以前并不以此为中心,津市只是过境城市。不过明、清时期津市的城市建设发展迅速,加之周边乡镇所需木材亦多采购于此,对木材的需求自然不菲,因此也有竹木码头。1949年以前,津市有木行十余家,分布于杨湖口、大巷口、油榨坊一带。澧水上游木材入大河的途径大致有四条:龙山木材走乌鸦河出桑植两河口;永顺木材出桑植陈家河;永顺木材出大庸毛岗;鹤峰木材出桑植人潮溪与慈利江垭。木材到津市后,起卸一般于木行前的河坡,起卸人员多为临时雇请,码头较为零散,也无更多修葺。
      民国时津市有十多个竹木码头,当时市内无专业起卸队伍,木材起卸大多为沿河居住的新化籍劳力,他们平时以打零工为主,间或做一做木材牙商,遇有木排抵岸,即与木行接头邀人起卸。起货后的木材大多堆放于各木行内,数量较大者则堆放于附近旷地上。他们不属于箩业帮口,其计酬也大多为现钱交结,分为“包”“抽”两种形式,比较灵活。包,即先谈好价钱,以全部起坡给付力资;抽即按起卸的这批木材的总价的十分之一结算工钱。根据情况,时包时抽,干完又分散另觅活计。由于长期从事木材起卸,这批工人自然积累了一定工作经验,也置备了简单工具,后来木行便专雇他们起卸,逐渐成为半专业性的工作。抗战时期竹木起卸发展到70多人的队伍,临近解放时又缩减为十余人。这些工人是津市排筏业工会的基本成员。
       1953年,湖南省森林工业局常德分局合口木材站迁至津市,成立“常德地区森林工业局津市集材场”,津市遂成为澧水流域木材集散中心。通过津市集散的木材有桑植、永顺、龙山、大庸、慈利、桃源、石门及湖北鹤峰、五峰等十县所产,规模相当庞大,各县均在津市设办事处,湖北恩施州森林工业局也在津市设站。每至汛期,各地将木材捆扎成二三十立方米大小的木排,趁暴发之山洪,分别沿小溪、支流放至澧水干流汇集,联排下放津市,再经津市森林工业局分发岳阳、汉口、南京等大码头。1950年代前期,津市外运木材以人工排运为主,起津市经洞庭湖至岳阳,时间约40天,如调运2000 方木材,约需排工 50人。1950年代末期,改用轮船拖带,同量只需人工20人,时间缩短为10天。
       随着木材集散量的扩大,木材起卸发展成为专门行业,最先成立了“排筏业工会”,业务也由起卸扩大为扎排与放运。为适应竹木运输业务之不断扩大,1954年将临澧合口、澧县荣家河、新洲的排筏工人并入津市,成立“运木工会”。1957年,正式成立竹木起卸与运输企业--津市竹木运输站。
       1978 年以来,由于竹木流向改变和国家采伐政策的调整,澧水木材运输渐趋萎缩,津市竹木运输站于1981年撤销,人员并入津市搬运公司。竹木运输,作为一个独立行业不复存在。
三、轿行
       旧时津市居民多为经商流寓者,鲜有豪门巨宦,因此并无私轿。清中期后,津市由于商业繁盛,过往行旅越来越多,作为水运之补充,以人员运输为主的轿运业在津市逐渐兴起,才有以出租为主的轿行出现。民国时期,津市已有轿行八家,与箩行共称“八抬八挑”。这八家轿行的分别为:
       仁和垱轿行,经营者田南山;
       牌楼口轿行,经营者龚晓意;
       一文拐轿行,经营者孙映健;
       灵宫殿轿行,经营者王庭松;
       关庙街轿行,经营者李祖述;
       谷家巷轿行,经营者罗绍武;
       二圣庙轿行,经营者(佚名);
       新建坊轿行,经营者杨舒富。
       八家轿行的规模大小不一,一般有二三十乘轿,五六十名轿工。业务有长、短途市内之分,一般距离在六十里以内、能当天往返者为短途,反之为长途。短途以往来于津市、澧县两地居多,也有到新洲镇、安乡焦圻镇及附近乡镇的;长途则有常德、大庸、慈利、石门、公安、松滋、三斗坪等地;市内业务情况则较复杂。轿也分为三类:长、短途所用之轿,轻便简陋,俗称“便轿”。市区代步,也多用“便轿”;婚丧嫁娶、迎送宾客、富家出游、士绅宴聚等,因较为庄重,则用“大轿”大轿装饰华美,象征意义多于实用价值;专用于娶亲、供新娘子乘坐的则是“花轿”其装饰花团锦簇,因此取费较高,仅谷家巷、灵宫殿、新建坊等几家轿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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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在街上的轿夫  (摄于1901-1910年)
       轿行业务当时并无明确分工,只是习惯上仁和垱、一文拐、灵宫殿三家以短途为主,其他轿行侧重于长途与市内业务。民国初年,商事繁盛,轿业生意兴隆,是为津市轿业的白银时代。1930年代,街道和四乡道路得到修饬,津市出现了人力车,其劳动负荷、通行速度都超越了轿子,对轿业冲击较大。当时车行与轿行曾爆发过一场械斗,经政府调解,达成由车行给轿业一部分人力车,由轿行经营,纠纷才得以暂时解决。但芦席挡不住西风,轿业还是逐渐被人力车取代。至抗战军兴,四乡鹤戾,轿业工人自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延续了数百年的轿业终至停顿。轿业工人也大多转入挑运业,成为“跑三斗坪”的骨干力量。
       轿业工人多来自附近农村,工人进轿行不收押金,但要“铺保”(即由工人请一家或几家店铺出示文字保据,表示对入行工人的行为负责)。工人进轿行后,如有生意,即向行方租轿,交纳租轿费(俗称“杆子钱”),租轿费按日计算,为抬运费的十分之一,约为一升米价。还有一种是长租形式,即轿工不论有没有生意先行租下轿子,再去码头、商号等客。轿业工人在长期的劳动实践中,也发明了一些节约劳动成本的办法,其中“打对”就较具代表性。所谓“打对”,即长途轿运中,如甲、乙两地的轿工途中相遇,经合计后,只需双方的客人换轿,轿工可各自原路返回。这样,可以节约返程时间。
       与箩业一样,轿业也有公差。其情形与箩行出公差相似,不同的只是新入行的工人只需出完三次公差即可参与轮转,无论新老工人,出公差的生活费均为自理。再有一点是轿工的州差较多,本地官员去州、县禀报参会,上级官吏四乡勘灾视察,动辄派差喊轿,虽是短差,但长期烦扰,也是套在轿业工人脖颈上的一副重轭。
      1942年,津市成立轿业工会,有会员88人。与箩业工会一样,为轿行老板所把持。临近解放时,轿业工会理事长为龚晓意,先后担任过理事的人有罗绍武孙映健、李大冠、杨振林、杨舒富、田南山等人。1949年后,轿业与人力车业合并为车轿业,后取消车轿,车轿业工人全部转入搬运工会,交通工具也逐渐由机械动力车辆替代。轿,作为一种传统的交通工具,从此淡出了津市码头。
四、轶事
       辛酸的“褡包会”“褡包会”是澧水船工自发的自救团体,产生于20世纪30年代。澧水中上游水急滩险,木船上行石门、慈利、桑植、大庸等地全赖人力牵引(拉纤),其时除舵手、篙工外,纤夫、水手多临时雇佣,故谋生的船工多聚集于津市。这些人生活最苦,属于船工之最底层,而且多为老无所养、死无所葬的鳏夫,船工死后无人收殓之惨状屡有所见。平时,船工们为等待雇主,多在吊脚楼下避风喝茶,闲聊中不免谈及此事,有临澧籍船工薛三春于是倡议组织自助闭体。办法是入会之人每人出银圆五角,用来开茶馆与放债,盈利则作为公益金,用于会员死亡丧葬费开支。1936年团体正式成立,响应参加的船工有300多人。团体成立时并无名称,因船工除褡包外别无长物,大家一合计,干脆就唤作“褡包会”。褡包会成立后,遂将所筹资金在拐子巷开了一家茶馆,公推杨齐宣主持其事。开始两年,船工死后即按会规办理,大家很满意。两年后,茶馆集资已达 200多元,但钱被杨齐宣贪污。不久杨又死去,于是人死债亡,茶馆停业。历时两年多的“褡包会”遂告瓦解,船工们试图靠自己力量进行自救的尝试,终成泡影。
       永定章程 光绪卅一年(1905)六月,津市码头工人以工价过低、无法养家糊口为由与商团互讼至澧州州府,码头工人代表为余太福等,商团代表为程明勤等知州连为出面调停,议定:各街码头上下货物,每石加钱2文;百货物品因打包较重(140~150斤)需两人抬运的,在原工价11文的基础上,再加一文(以便两人分账)。并立章程七条,勒石为铭,其章程如下:
       ⑴各商家附船的铺盖行李由商家自己雇人挑运,不与码头工人相干。
       ⑵谷米无论上下,每石给工价8文。
       ⑶油、盐、煤、靛、药材、磁、漆以120斤为一石,给工价8文。
       ⑷杂粮每石为三戽,给脚钱8文。
       ⑸棉花、丝、纱、估衣、锅、铁、百色货物及洋货等,以120斤为一石,给工价8文。
       ⑹砖、瓦、木材、炭以100斤为一担,给工价8文。
       ⑺粮食外,百色货物等件,若重至140~150斤为一石(应为需抬运的包)者,原议价为每石工价11文,再加一文,合并工价12文。
       海员纠纷 抗战军兴,津市一时商旅云集,客货运输繁忙。一些流亡津市的难民乃麇集码头,向客商揽运行李货物,以维持生计。这些活计原为社会闲散人员包揽,专业搬运未尝涉足,故起初尚相安无事。后从事此业者与日俱增,未揽到事者便越界揽运货物。而货物运输是箩行等专业搬运组织的生计来源,自然不容外人染指,遂出面干涉,双方因此不只一次发生冲突。后不久,街头巷尾忽然传播难民拐骗货物的流言,人心惶惶。事为津市水警队得知,出面干涉,不准难民从事行李起卸工作。难民自然不愿意,遂向长郡同乡会请愿,求其代谋生计,长郡同乡会来回奔走,多方疏通,始取得地方当局的同意,难民起卸行李乃合法化。遂成立长郡行李起卸班,专事客轮行李起卸。
       宜昌、沙市沦陷,洞庭湖布雷后,津市航线多被切断,进港轮船减少,长郡行李起卸班的业务也随之萧条。轮船毁损严重,海员大批失业,改组长郡行李起卸班为长郡行李装卸部,专事轮船的客、货、行李起卸。由失业海员李玉山、薛成玉、朱桢庭、李志斋等发起,装卸部经一番筹备后乃正式成立,定名为“中华海员工会长沙分会澧津支部装卸部”,并于1942年5月10日开始装卸工作。
       但装卸部成立后,遭到津市商会的反对。因以前轮船的货物装卸为各轮中舱部工人兼做,装卸费是计入运费内一并收取的。现设立装卸部则要另出运费,商家自然不愿意。因此,先后呈文澧县政府、国民党澧县执行委员会,认为“货物装卸,向由货船水手代办,并无报酬,现海员公然组织装卸部,佩戴臂章、强行装卸、勒索重价,各商号装卸货物与海员发生争执,纠纷时起”,请求县政府转饬津市水陆警察严加制止。商会还通知各店号拒付力资。澧县县政府先后两次讨论此事,决议“在津失业海员员工准予加入该地工会团体工作,毋庸另行组织”,并令津市镇公所、警察所督令海员解散。海员工会自然不甘解散,也分函各方,吁请协助维护。于是,围绕“装卸部”的设立,以地方机关为一方、海员工会为另一方,展开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公文战,牵涉机关众多,层面复杂,但各方意见莫衷一是。纷争之间,“装卸部”工作并未停止。
       当年十月,湖南省社会处处长黄仁浩、中华海员工会特派员杨虎向澧县县政府转达国民政府社会部训令,大意为:失业海员代客商装卸货物,应令就近加入当地码头装卸工会;其个人原有海员资格应予保留,但不许以海员名义集体行动。不久,杨虎又电令中华海员长沙分会,撤销“中华海员工会长沙分会澧津支部装卸部”。而失业海员多不愿意加入地方搬运工会,长郡行李起卸班也随之解散,但仍有少数未能复员的海员从事装卸工作,一直延续到解放。
五、行规
       土地会 为码头工人祭祀土地菩萨的活动。每年春、秋两次,分别为农历二月初二和八月初二。活动内容为烧香燃烛、呈供酒馔、唱诵祷词、燃放爆竹。祭祀仪式还包括接班唱戏、设宴聚餐。借此以求菩萨保佑,吉祥平安。所费虽多,亦在所不惜。
       租箩 工人进码头从事搬运工作时,须请码头管事与同仁喝酒,同时给让箩者(因故离开码头而空出名额的工人)一定补偿,称之为“租箩”。但也有不请酒,交码头管理二担四斗米钱,由其包办者。旧时此为工人一大负担。工人无钱“租箩”,多借“打钱”(每日从其工资中偿还本息的高利贷)。进码头后,即须按季交纳箩租,又要按天偿付“打钱”,有时不得不背息延期,有长达三年始将“打钱”还清者。
       打神佛 以前商家运货,为使货物快捷、无损运达,常以酒肉招待船工,冀其卖力。因商家此刻有求于码头工人,便戏称其为神为佛,积久成习,便把招待船工称之为“打神佛”(打发神佛)。打神佛分为“开江神佛”“腰江神佛”“清仓神佛”三种,分别于启碇、中途、卸货时进行。
       走和尚 是码头工人处置无主货物的一种潜规则。旧时起货以筹为计,船工起了货,发筹人有时却忘记给筹,船工将货物挑上岸后,找不到货主,情形如无法找到配偶的和尚,故称之为“走和尚”。旧时规矩,走和尚的货物需放置在码头上三天,如三天之内无人认领,则货物归船工所有。事后得了货物的工人须购茶烟招待其他工友,以为分享。
       插双筹 为起运货物责任赔偿规矩。船工起货时,发筹者有时错插双筹,如挑者未发现而收货方发现,船户又不承认时,则由挑者赔偿;如挑者发现,则由船户出钱了结。
       月差酒 实为各箩帮结算分摊公差费后的酒宴。旧时搬运业的公差由八个码头平摊,按月结算。届时各码头派两人参加结算,算完账后大家吃喝一顿,其升销计入月差费。因有幸被派出者谓之美差,故美其名曰“月差酒”。其实参与月差的多为管事人,一般箩工极少参加。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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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23 15:52: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读文知津史,点赞雷局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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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23 16: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佳帖欣赏,为你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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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23 16:18: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宜昌、沙市沦陷,洞庭湖布雷后,津市航线多被切断,进港轮船减少,长郡行李起卸班的业务也随之萧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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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23 16: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事行当,现多有失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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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23 16:36:21 | 显示全部楼层
精品佳作!欣赏学习!为您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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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23 16:5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津市码头从事搬运的工人,大部分来自附近农村,小部分为流落津市的外乡人和市井贫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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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23 16:55:16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点赞写得可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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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3-23 21:58: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津市杨支埃 发表于 2023-3-23 15:52
读文知津史,点赞雷局佳作!

谢谢杨秘书长的首席支持与鼓励!向秘书长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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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3-23 21:59: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善若水 发表于 2023-3-23 16:11
佳帖欣赏,为你点赞!

谢谢会长林主席的支持与鼓励!向主席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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