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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报道: 津市法院普法宣传与群众需求精准“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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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1 09:04: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上善若水 于 2016-11-21 09:16 编辑

《人民法院报》报道:
津市法院普法宣传与群众需求精准“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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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法院青年干警在普法中答疑解惑 马建平

    普法宣传是法院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而如何将普法宣传引向深入,发挥更大的效用,一直是人民法院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近年来,湖南省津市市人民法院在普法宣传上改变理念、转换形式,以群众需求为工作的着力点,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参与式普法、大数据应用与暖心式普法,走出了一条富有自身特色的桥接之路。
    ■参与式普法 紧紧抓住青少年兴趣
    津市法院长期坚持阳光司法进校园活动,不定期选择典型案件到学校进行巡回审判,让学生、教师更加直观地感受司法。 9月的一天,在津市渡口镇中心小学,一件刑事案件正进行公开审理。
    此次巡回审判进校园,法院选取了一件贩卖毒品案作为素材,该校700多名小学生、教师及周边群众参与了旁听。
“审案原来是这样子的。”“法庭好神圣呀。”休庭间隙,旁听学生一边阅读着庭审宣传资料,一边七嘴八舌讨论开来。
    法庭最终当庭判处3名被告人3至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000到5000元。
    庭审结束后,旁听群众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很受教育。
    第二天,一堂围绕涉毒犯罪的法制宣讲课在该校开讲。刑庭法官王月波担任主讲人,他从前一天的涉毒案件入手,结合身边的事例,详细剖析了毒品犯罪的特点、趋势以及危害。台下的学生们聚精会神,边听边记,不时地还提出很多问题。
    “大家有什么感想”“毒品种类这么多,危害这么大,我要坚决抵制”“我以后也要当法官,像王叔叔一样,宣传抵制毒品的法律知识”……课堂上,王月波与学生们热烈地互动。
    为了让普法对接群众的需求,让家长与教师放心,津市法院与学校、妇联等单位保持沟通协调,针对青少年所遇到的法律问题展开密切调研。对梳理出的问题,策划出普法的案例、步骤、方式,选取经验丰富的主讲人,结合典型案例,进行重点普法。
    鉴于青少年贪玩、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性格叛逆的特点,该院采取法官与学生交朋友、结对子的互动方式来增强普法的实际效果。
    “以前学生们总是贪玩,纪律性差,但自从听了几堂法制宣讲课后,学生的纪律意识明显增强,也慢慢地听话了。”该校一位班主任这样感叹。
    ■大数据应用        
    针对群众需求分类普法
    “现在开庭,全体起立。”6月12日,一件特大的电信诈骗案件在津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的庭审直播同步在网络上进行。
    “各位网友,电信诈骗一般呈现这样几种特征”“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环节……”
直播结束后,法院网评员张鸿针对网友提出的疑问及时予以回复。
    为使普法宣传更接地气,津市法院紧扣“互联网+”的时代发展趋势,利用微博、微信、网站等平台,针对网友提出的问题,让广大网友在互动交流中学法、悟法、用法,切实增强其自觉守法意识。
    不仅如此,为了使普法更有针对性,法院不断完善群众需求的收集机制,对网络平台和日常接待中收集的群众需求进行分析整理,总结需求的类型、规律,实施分类型普法。
    针对一般公众,侧重于通过微博、微信等媒体来宣传典型案例与特色经验,用喜闻乐见的形式来增强公众对司法的认同度;针对纠纷困扰者,侧重于在接待中互动交流,在答疑解惑中,让其理性维权;针对当事人,通过诉讼服务中心来宣传法院的司法为民、程序公正等举措,让其亲身体验司法的公平与正义。
    除此以外,法院还注重民意的集约化收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重大案件,参加开放日活动,开展法官履职评议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将收集到的民意作为改善今后普法工作的重要依据,完善普法的工作机制,增强普法宣传的实效。
    “法院的庭审透明、公正,秩序井然、有条不紊,法官审理的思维相当清晰,一件看似难以说清楚的问题,只过了一会,就查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一位刚参加完案件旁听的代表这样说。
    ■暖心式普法   
    关注弱势群体诉求
    普法工作是否到位、作用是否明显,与弱势群众的诉求是否得到有效回应密切相关。为此,津市法院将普法运用于办案中,通过暖心式普法来关心群众疾苦,从而平息纷争。
71岁的周某守寡多年,她含辛茹苦将3个儿子带大,儿子成家以后都搬出去居住,她一直独居,生活开支由儿子共同负担。
    然而,去年3个儿子因为抚养费分担的问题,便不再对母亲进行赡养。没有了经济来源,周某不得不提起诉讼,要求3个儿子承担赡养责任。
    “凭什么要我出,当年就吃了亏!”“哪能这样说,娘不是你的?”“我是老三,不应由我负责。”第一次调解,法官周业平尽管苦口婆心,但各方矛盾太深,不欢而散。
    “老大,别吵了,大哥要有大哥样。”“老二老三,不要吵,看你们的娘,都哭了。”第二次调解时,周业平一边安慰老人,一边劝解3个儿子。
    局面缓和后,周业平将老大拉到一边,耐心劝解,让他多想想母亲的眼泪和儿子的责任,同时也指出,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赡养老人是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之后,周业平一行又到老二和老三家,继续调解。他一边从母爱入手,让两个儿子回忆母亲抚养他们时的辛酸,一边从法律的角度,指出不赡养老人、遗弃老人要承担法律责任甚至可能构成犯罪。最终,这件因抚养费分担而产生的纠纷得以圆满结束。
    为了使普法宣传进一步引向深入,津市法院把老年人、残疾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作为工作重点,针对这些群体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将回应诉求、化解矛盾与普法宣传结合起来,通过上门入户、耐心交流的方式,既调解纠纷又普法宣传。
    去年以来,津市法院共排解纠纷323件,普法宣传400余次。
    稿件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津市人民法院高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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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1 10: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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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1 10: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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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1 11: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陈爱玉 发表于 2016-11-21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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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1 11: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幽兰居士 发表于 2016-11-21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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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1 11:55: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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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1 22:01: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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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2 16: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津市法院普法宣传与群众需求精准“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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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2 19: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付蝶 发表于 2016-11-22 16:23
津市法院普法宣传与群众需求精准“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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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2 19: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庭审直播同步在网络上进行,既可提高法院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公开监督,又能够将普法宣传引向深入,发挥更大的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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