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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养老名义向社会非法集资,男子获刑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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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3 11:04: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养老名义向社会非法集资

男子获刑二十年!

   近日,某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告某某公司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罚金50万元;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罚金50万元;决定执行罚金100万元;被告人易某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二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5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同时追缴被告某某公司违法所得148396517.48元,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不足部分,责令被告某某公司及被告人易某共同退赔。

  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6月1日,为了缓解被告某某公司资金困难及兑付前期集资项目本息压力,在周某、卢某(均另案处理)的建议下,被告某某公司决定开展老年旅游服务项目,委任以周某、卢某为首的集资团队为其开展对外集资业务。
  该集资团队采取到市中心城区等人流集中地点,散发宣传单、集中讲课、组织参观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集资模式为:公司与会员签订《合同书》,和会员约定其缴纳预定老年旅游宾馆费用,约定时间为一年、二年等,其集资模式回报为:预存1-3万,年收益9%;预存3-5万,年收益12%;预存5-10万,年收益13%;预存10-20万,年收益14%;预存20万以上,年收益15%。存款人可以领取利息,也可以到某某公司指定的某假日酒店等地消费。
  被告人易某与周某、卢某事先约定将集资款的28%,作为团队的提成款,业务员提成款发放后,剩余的由周某、卢某自行处理。该部门有副总、团队长、业务员等层级,各个级别对应的提成比例不同,副总提成整个团队集资额的1%,团队长提成个人集资额的5-6%,同时还可以提成团队下面业务员集资额的1%;业务员可以提成其集资额的3-4%。其中周某、柳某(均另案处理)先后担任老年旅游服务集资项目负责人。经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老年旅游项目集资57760219元,未兑付金额39340041.94元。
  以案释法 : 本人认为,被告人易某因某某公司经营发生困难,便借助该公司名义,在旅游风景区租赁一家宾馆部分楼层,对外宣传办理养老机构,同时给老年投资者高息为诱饵,欺骗老年人投资,该公司及易某的这种融资行为,未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严重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非法吸收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鉴于被告人易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易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一审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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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3 11:55: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以案释法,学习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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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3 12:06: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鉴于被告人易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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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3 12:18: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佳作欣赏,为版主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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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6-3 14:37:5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日月同修老师的首帖首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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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6-3 14:38:4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覃老师的关注与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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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6-3 14:40:3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津市向际芬老师的支持与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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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4 07:2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古渡源 于 2023-6-4 07:33 编辑

欣赏老师以案说法!为您点赞!向您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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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4 08: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佳作,学习,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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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6-4 10: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古渡源网友的鼓励与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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