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田野春色 于 2023-7-21 14:49 编辑
巾帼丹心耀天平 ——记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法院罐头嘴人民法庭庭长杨丹
汉寿县人大常委会 田明时
法徽闪耀正义的光芒,法槌敲响公正的乐章; 肩上扛起的是正义,笔下维护的是公仆。 ——题记
她,是法槌起落间的铿锵玫瑰;她,是摇曳生活里的一簇红色牡丹;她,十一年如一日,敬畏法律,维护公正,司法为民,用女性的细腻、柔韧和严谨,梳理百姓千家死结,抚平民众心灵伤痕。以“巾帼不让须眉”的姿态,展现新时代女法官靓丽青春风采。她,就是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法院罐头嘴人民法庭庭长杨丹。
杨丹在庭办公
打牢司法根基
2012年6月,杨丹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学本科专业,同年9月,她考入汉寿县人民法院,担任县法院民二庭书记员。从走上工作岗位第一天起,她深知要想在审判事业上有所作为,做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只靠忠诚和热情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加强政治、专业理论学习。从进法院那一刻起,杨丹始终把学习作为头等大事,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抓“修行”。对她来说,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仅是一种政治责任,还是一种精神追求。面对繁重工作压力,她总是挤出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反复研读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反复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强国,司法公正为民等重要论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将习总书记关于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到基层审判中。近11年来,为了拓宽法律知识领域,提高审判水平,她从不放过任何一个学习提高的机会,自费购买了数十本法律书籍认真学习。她不耻下问,也不耻“上问”,每当遇到疑难案件总是找分管院长和业务精通的同志一起研究、学习。功夫不负有心人,近几年来她的政治业务素质有了很大提高,熟悉各类法律法规,尤其是民事及经济类法律规章,还曾于2021年代表常德市法院系统参加湖南省家事审判竞赛。从事审判工作6年来,她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深入思考案件背后的法理,将所学的知识转化为办案能力,审理1300余件民商事等案件无一错案、无一发回重审,真正做到了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俱佳。
公正司法办案
当事人向罐头嘴法庭送锦旗 杨丹认为,一个法官落实好“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就要把身心完全沉入到审判工作当中,以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让老百姓在法庭上能够打一场公正、便捷、受尊重的官司。她的内心深处有一份沉甸甸的承诺“此生只做好一件事,就是把手中的每一起案件认真办好。”工作11年来,先后任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罐头嘴法庭副庭长、庭长,一直守着这份承诺,一路走下来。在自己的审判岗位上,她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办案不含糊,一是一、二是二。她时刻告诫自己要拿绣花针干活,严把案件及时关、程序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从纷繁的言词、实物等证据材料中去伪存真、抽丝剥茧,落实“案结、事物、人和”的民事审判理念,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力求每一份判决于法有据,以法为度、公众认同,确保每个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如原告李某与被告夏某在一段时间内合伙从事粮食收购,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合伙协议,且乡间粮食收购的合伙具有临时性、松散性特点,双方在合伙解散后无法进行结算产生纠纷,李某遂诉至法院。考虑该案有一定复杂性,杨丹决定该案需“难案精审”。历经三次庭审,在多次举证质证后,双方终于算清合伙期间利润数额。但夏某坚持认为双方并非合伙关系,李某系夏某雇佣人员,夏某不应支付李某利润。庭审前及休庭期间,承办法官曾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均因夏某不认可双方存在合伙关系未能达成一致。调解不成,及时判决!经审理后认为,双方在此前已微信结算过一次,若非合伙,则实在无须结算。且李某对于合伙事务记账均十分清晰,反而夏某对合伙账目含糊其辞,不甚清楚。杨丹用一个下午的时间,仔细查看李某与夏某的合伙期间的微信聊天记录,发现夏某在微信语音聊天中曾认可双方系合伙关系。因此判决确认双方系合伙关系,夏某应向李某支付利润款7万余元。判决后向夏某送达判决书时,杨丹对夏某进行判后答疑,析法明理,夏某表示会认真考虑。2022年11月中旬,夏某再次来到法庭,表示要当即履行判决,但提出与李某合伙期间还有一检测仪在李某处未作分配。杨丹得知此情况后,联系李某,李某表示愿意在判决金额基础上减少一万元作为检测仪分配款。之后夏某将执行款交付给杨丹,杨丹将款项转交至李某。拿到利润款后,李某对此很感激,“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利润款了,真的感谢罐头嘴法庭!”坚持向罐头嘴法庭赠送锦旗表达谢意。“在办案中要秉持良知,不偏不倚,合法权益受损后应当得到救济,”杨丹介绍说。
巡回现场办案 派出法庭作为矛盾纠纷化解的前沿阵地,如何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也是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为此,杨丹充分利用巡回法庭来化解纠纷。2020年12月,汉寿县罐头嘴镇保南村村民帅某与同村村民彭某因宅基地界址不清发生口角,后双方开始谩骂并大打出手,二人均不同程度受伤,后彭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日。案件受理后,杨丹考虑到原、被告双方系近邻,案涉纠纷系农村邻里矛盾引发,而罐头嘴法庭辖区内大部分为农村地区,为方便原、被告参加诉讼,同时也为了教育引导广大农村村民构建和谐邻里关系,决定采取巡回法庭的方式在村支部进行本次庭审。庭审过后,双方矛盾仍未化解。杨丹抓住矛盾症结,双方既然是因为界址不清导致的矛盾,那在本案中就要为双方重新定界,才能止纷!确定化解思路,杨丹联系保南村村支部书记,联系罐头嘴镇司法所所长,一同前往双方的宅基地交界处为二人划定界址,以确保此次纠纷的圆满解决及后续不再发生纠纷。之后,帅某某与彭某某握手言和,多年积怨终于得以消除。通过旁听巡回法庭庭审及上门调解定界止纷,村民们一致认同构建和谐邻里关系重要性,同时也发挥了巡回法庭的教育、引导、宣传的作用。
巡回现场办案
赤诚为民解难
“群众利益无小事,只有真心诚意为民司法解难,才能春风化雨”。这是杨丹在工作实践中的深切感触。近些年来,在基层法庭办案中,她总是以一股满腔热情,化解群众一个个心结,通过公正判决温暖百姓之心,杨丹善用诉前调解,巧解八年纠纷的故事在汉寿传为佳话。那是2023年3月初的一天,罐头嘴法庭突然来了三十多位追讨货款的农户,小小的办公室一下挤满了人,大家情绪都很激动,各自述说着讨账的艰辛,杨丹和同事们的安抚下,农户们逐渐平复了激动的情绪。
原来,三十多名农户在2015年前后将自家产出的粮食卖给了县一家民营企业,后该民营企业举债扩大规模,资金链断裂,农户们没有收到货款。此后8年间,农户们经常联合上访或上门讨债。但该企业资金短缺,无法支付,经镇(村)多次调解,问题一直未得到彻底解决。这批案件中原告群体庞大,而且大多是老年人,被告是本地一家民营企业,一旦采取诉讼保全查封或者扣押冻结企业资产必将让企业难以为继。怎么样办理才能让这批“小案”保护好双方的合法权益,杨丹首先想到是用“温和”的办案模式,自己亲自主动联系农户们,耐心向他们详细解释诉讼流程、诉讼风险,宣传诉前调解的优势,同时,通过坡头镇司法所与被告联系,做通被告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走“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路子。现场办公,经过两天的努力,最终共达成了34份人民调解协议,成功化解了该系列买卖合同纠纷,历时8年,34名农户终于拿到了盖着法院印章的司法确认书,个个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廉洁执法显本色
自从2012年杨丹踏进法院大门那天起,无论在机关还是在基层,她始终恪守“清白做人、公正办案、踏实办事、不惧权势、远离诱惑、固守内心正义天地”的诺言。坚持以一个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无论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中,凡事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在纪律作风方面,坚守法官的道德底线。多年来,她始终坚持“金钱面前不动心,人情面前不动摇,权力面前不退缩”。 2022年5月,一个离婚案件的被告添加杨丹的微信,表示不想离婚,还给杨丹微信转账500元,称让杨丹自己买水果零食吃。杨丹义正言辞的拒绝,并告知该当事人会公证办理该案。最终,通过杨丹多次做工作,双方和好,原告申请撤诉。 铿锵玫瑰映法徽,司法为民献丹心。杨丹11年如一日,公正司法为民,曾多次在年底考核被汉寿县人民法院评为先进,两次受到汉寿县政府嘉奖。她所领导的罐头嘴法庭还曾于2021年11月被评为全市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目前,她正继续努力,兢兢业业工作在基层法庭,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展现新时代人民女法官的巾帼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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