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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网络暴力说"不",互联网法院发布人格权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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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21 10:4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对网络暴力说"不"

互联网法院发布人格权禁令

  发文泄愤、直播辱骂、短视频“挂人”……网上“键盘侠”花招频出。网络暴力危害严重,制止网络暴力发酵扩散就是与时间赛跑。日前,某互联网法院发布了该院首份人格权禁令,为受害者及时止损。

  被告肖某在近一年时间里直播40多次,发布大量针对原告董某的视频,其中含有大量侮辱性言辞,用语粗鄙,充斥谩骂和人身攻击。案件审理期间,肖某未遵守法庭提醒,仍旧以每晚定时直播形式继续发布侵权言论,并公开董某数位身份证号码信息,董某据此向某互联网法院提出人格权禁令申请。
  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七条规定,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害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此外,涉案直播视频播放量较高,若不及时制止,将极大增加原告董某的维权负担,导致侵权影响范围、损害后果进一步扩大。
  以案释法 : 纵观肖某涉案直播内容,其言论中多次使用侮辱性言辞,用语低俗,内容多为评论他人是非,并无其他实质性内容。对涉案侵权行为作出人格权侵害禁令,有利于规范网民的网络言行,维护网络空间秩序。最后,法院裁定肖某立即停止在涉案账号中发布侵害董某名誉权的内容,该人格权禁令裁定书送达被告即生效,目前被告已经停止发布侵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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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21 12:14: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佳帖欣赏,为版主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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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8-21 14: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津市向际芬老师的首帖首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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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21 15:30: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涉案侵权行为作出人格权侵害禁令,有利于规范网民的网络言行,维护网络空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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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8-21 15:44:0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覃老师的关注与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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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21 21:07: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读文明事,点赞版主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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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22 05: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拜读老师精品佳作 ,学习欣赏,为您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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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22 07:29:56 | 显示全部楼层
读帖增长知识,学习。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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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8-22 08:13: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津市杨支埃老师的支持与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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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8-22 08:14: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古渡源网友的鼓励与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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