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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基因●津市文史丛书(工商卷)》连载(二十六)
第四章 民国商业
第十节 特业 特业即土烟(鸦片),土烟行(店)又称土膏行(店)。鸦片于清同治年间(1862一1875)流入津市。先仅局限于富商巨贾阶层,后因澧水上游各县域种植,遂吸食者日众。据1936年《湖南年鉴》载:仅津市特别区烟民即有5022人,是年人口统计才2万多,即4人当中就有1人吸食。数据统计是否精确不说,但就此便可窥得津市烟毒之深已是不容置疑的了。鸦片在津流传时间仅有80年的历史,但它对津市的影响与其他商业相比,那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尤其是民国政府对鸦片的“禁(烟)”与“征(税)”的态度上,有如“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暧昧,以致多少人为之长袖善舞,多钱善贾。 一、源流 武陵山温润的亚热带气候极利于罂粟的生长,因它有治呕逆、牙痛、腹痛、咳嗽等多种疾病,这对于交通极为不便,寻医就诊极难的山区土民来说,几乎家家均有种植,但其在津市市场作为商品流传却是在晚清以后。货源大多来自澧水上游诸县,或由商人进山采购,或产地货主运来津市,一去一返,皆以其他货物搭载,流通极畅。初以商界时兴,除自食外,同时也是接人待客的上好招待而渐为流行,全市共有烟民5002人,烟习之重,可见一斑。1935年,湖南省禁烟委员会以津市人口稠密,烟民甚多,划津市为特区并设置特派员严加管理,不足以肃禁政。因利润丰厚,津市大商人多染指此业,其间最典型的有禹惠堂、禹禹三、胡异三、金慕儒、曹菊舫、余树人等。 二、市场 民国时期,国民政府一度采取“寓禁于征”的政策,开征特税,土烟交易遂合法化。津市与洪江、宝庆、常德一道被列为特别区,土烟主要来自大庸、桑植、永顺、保靖、龙山、慈利等地,销往安乡、南县、华容、临澧及湖北公安、松滋、石首、宜昌。部分随粮船水运至江西九江。津市分设“监护处”和“特税局”,每年征收各种税额达15-18万元之巨(银圆)。各土烟店领照营业。土膏业设有同业公会,会长是余树人,理事有:金慕儒、曹菊舫、禹禹三、庄季良等。 土膏店从烟土商那里收购烟土后需回锅炒干,同时还要掺料子(作假)。料子一般用黄豆、猪皮、牛皮等熬成,形似烟土的膏状。回锅以后将烟土切割成小块状,每块重约5钱至1两,包上包装,即可出售。 1921年津市领取营业执照的八家土膏店 1931年至1936年是津市土烟生意最旺期。土膏店多达12家,售吸所(烟馆)51所。其中较大者如裴泗记,全年销售量约为50-60万两。1936年,烟土市场特旺,津市特税局和监护处为了安全起见,将各土膏店的烟土集中于城隍庙街保管,其贮量达10万两之巨。 三、行业轶事 1925年10月,时任澧州镇守使的贺龙因被省长赵恒惕所不容,主动撤离澧州回到湘西。然而失去了富庶的地方,部队给养一时难以筹集。贺龙派人找同乡好友金慕儒借钱,金二话没说,将贩卖烟土的钱悉数拿出,自己回老家种地去了。次年金慕儒遭难,跑到贺龙大姐香姑(即贺英)处躲避。香姑即给了金慕儒40块大洋做路费,劝他去汉口找贺龙。到了汉口,贺龙不仅偿还了欠款,贺龙夫人还另赠送给金四百块大洋。金慕儒拿着这钱重返津市东山再起,没过几年就成了津市富商。1933年,贺龙正在洪湖地区,因电台出了故障,与中央失去联系,派两人来津找金帮忙。金慕儒通过商会开具证明,给足路费,两人便以津市“恒昌美土膏行”店员身份前往上海,一个月回转,办妥此事。一桩被人嗤之以鼻的土膏生意,竟演绎出了那个岁月的一段红色故事。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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