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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卖公民社保信息,被告人获刑三年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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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6 14: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陈爱玉 于 2023-12-16 14:26 编辑


售卖公民社保信息

被告人获刑三年并处罚金

  近日,某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被告人丁某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获取公民社保信息出售获利,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五千元。

    被告人丁某系某镇社保所临聘人员,负责社保业务。2018年至2022年期间,被告人丁某利用职务之便,违法帮他人查询公民的社保信息并提供给他人,从中获利。经查,被告人丁某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社保信息共计5万余条,获得非法利益5万余元。
    以案释法 : 本人认为,被告人丁某违反国家有关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社保信息,获取违法所得达5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且属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依法惩处。法院结合被告人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退赃情况,依法作出前述判决是正确的。
  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第二款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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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6 15:52: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被告人丁某违反国家有关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社保信息,获取违法所得达5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且属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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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2-16 16:27:1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覃老师的首帖首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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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6 17:52: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以案释法,为版主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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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6 18:17: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被告人丁某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获取公民社保信息出售获利,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五千元。
以案释法的佳帖,为版主陈老师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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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6 18:29: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售卖公民社保信息,被告人获刑三年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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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2-16 19:16: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津市向际芬老师的关注与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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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2-16 19:18: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雷光清老师的支持与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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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2-16 19:18: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艳阳老师的关注与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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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6 19:28: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拜读版主陈老师以案释法佳作点赞!售卖公民社保信息,被告人获刑三年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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