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永志 于 2024-6-7 21:52 编辑
读书《荀子·强国》(一)
按 继续在赵又春先生《我读荀子》的指导下阅读《荀子》,“强国”是我阅读的《荀子》的第七篇文章。《强国篇》说人的命在于天,国家的命在于礼,强国就要尊崇礼。威严有三种,有道德的威严,有严厉监察的威风,有狂妄的威风,道德的威严才能真正强国。又说得到胜过别人的权势,不及得到胜过别人的礼义之道。最后说秦国的霸政,治理得很好,但他们没有儒者,所以只能称霸,不能称王,因为不是崇尚礼义。
赵又春《我读荀子》
1【原文】刑范正,金锡美(1),工冶巧(2),火齐得(3),剖刑而莫邪已(4)。然而不剥脱,不砥厉,则不可以断绳;剥脱之,砥厉之(5),则劙盘盂、刎牛马忽然耳(6)。彼国者,亦强国之“剖刑”已。然而不教诲,不调一,则入不可以守,出不可以战;教诲之,调一之,则兵劲城固,敌国不敢婴也(7)。彼国者亦有“砥厉”,礼义、节奏是也(8)。故人之命在天,国之命在礼;人君者,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好利、多诈而危,权谋、倾覆、幽险而亡。 【注释】(1)刑:通“型”。 范:铸造器物的模子。 (2)工冶:铸造金属器物的工匠。 (3)齐(jì ):“剂”之古字,调配,配方。火齐得:古代冶炼青铜器,讲究火候与配料。《周礼·考工记》:“凡铸金之状:金与锡,黑浊之气竭,黄白次之;黄白之气竭,青白次之;青白之气竭,青气次之。然后可铸也。”“金有六齐:六分其金(指铜)而锡居一,谓之钟鼎之齐;五分其金而锡居一,谓之斧斤之齐;四分其金而锡居一,谓之戈戟之齐;参(三)分其金而锡居一,谓之大刃之齐。五分其金而锡居二,谓之削、杀矢之齐;金锡半,谓之鉴燧之齐。” (4) 莫邪(yé):春秋时利剑名。 已:成。 (5)厉:通“砺”,磨刀石,作动词表示磨。 (6)劙(lí):刺破;割破。盘、盂:都是铜器,古代常用来试验剑的利钝。刎:割断。 (7)婴:通“撄”,触犯。 (8)节奏:见第十篇注<8>。 【译文】要是模子平正,铜、锡的质量好,冶炼工艺技术高明,火候和配料得当,那么一打开模子,莫邪宝剑也就铸成了;但是,如果不除去它表面的硬皮,不进行一番磨砺,还是就不能用它来斩断绳子;除去了硬皮,进行了磨砺,那就用它切割铜器、宰杀牛马都很轻快了。其实,一个国家也就是一个强国刚出模时的毛坯,因此,若是对民众不进行教诲,不能使他们步调一致,那是外敌入侵时不能守卫,更不能对外进行征战的;只有对民众进行了教诲,使他们步调一致了,国家才会兵力强劲、城防牢固,敌国不敢来侵犯。所以,国家也要有“磨刀石”,那就是礼义法度。所以人的命运取决于上天,国家的命运则取决于礼义。崇尚礼义、尊重贤能的君主就称王,重视法度、爱护人民的君主就称霸,喜欢利益、常搞欺诈的君主就危险,玩弄权术阴谋、倾轧陷害、阴暗险恶的君主就灭亡。
2【原文】威有三:有道德之威者,有暴察之威者,有狂妄之威者。此三威者,不可不孰察也。礼乐则修,分义则明,举错则时(1),爱利则形;如是,百姓贵之如帝,高之如天,亲之如父母,畏之如神明;故赏不用而民劝,罚不用而威行:夫是之谓道德之威。礼乐则不修,分义则不明,举错则不时,爱利则不形;然而其禁暴也察,其诛不服也审,其刑罚重而信,其诛杀猛而必,黭然而雷击之(2),如墙厌之(3);如是,百姓劫则致畏,赢则敖上(4),执拘则聚(5),得间则散(6),敌中则夺(7),非劫之以形势(8),非振之以诛杀(9),则无以有其下:夫是之谓暴察之威。无爱人之心,无利人之事,而日为乱人之道,百姓讙敖(10),则从而执缚之,刑灼之,不和人心;如是,下比周贲溃以离上矣(11),倾覆灭亡,可立而待也:夫是之谓狂妄之威。此三威者,不可不孰察也:道德之威成乎安强,暴察之威成乎危弱,狂妄之威成乎灭亡也。 【注释】(1)举错:通“举措”,采取措施。 则:表示对待关系的连词。 (2)黭(yǎn ):通“奄”。而:通“如”。 (3)厌(yà):同“压”。 (4)嬴:通“赢”,盈余,宽松。 敖:通“傲”。 (5)执拘:拘捕,指强行集中。 聚:《集解》作“最”,是“冣”字之误,今据《韩诗外传》卷六第二十六章改。 (6)间(jiàn):间隙,空子,时机。 (7)中(zhōng):击。 (8)势:原作“埶”。 形势:权势地位。 (9)振:通“震”,恐惧。这里用作使动词。 (10)讙(huān):喧哗。 敖:通“嗷”,众声嘈杂。 (11)比周:结伙。贲:通“奔”,逃散。 【译文】 威有三种:有道德的威严,有严酷督察的威风,有放肆妄为的威风。这三种威,是不可不仔细考察的。礼制音乐完善,名分道义非常明确,采取措施切合时宜,爱护人民、造福人民能具体体现出来。像这样,百姓就会像对待上帝那样尊重他,像对待上天那样景仰他,像对待父母那样亲近他,像对待神灵那样敬畏他。所以奖赏不用而民众就能卖力,刑罚不用而威力就能扩展。这就叫做道德的威严。礼制音乐不完善,名分道义不明确,采取措施不合时宜,爱护人民、造福人民不能落实,但是他禁止暴乱很明察,他惩处不服的人很审慎,他施行刑罚从重而守信用,他处决犯人严厉而坚决,突然地就像雷电闪击他们一样,就像墙壁倒塌压死他们一样。像这样,百姓一受到胁迫就会产生畏惧,一放松就会傲视君主,强行集中就聚在一起,一得到机会就四散逃跑,敌人一进攻就会被敌人争取过去,君主如果不是用权势地位去胁迫他们,不是用惩罚杀戮去震慑他们,那就无法控制臣民。这就叫做严酷督察的威严。没有爱护人民的心肠,不做有益于人民的事情,而天天搞那些昏乱糊涂之人的歪门邪道,百姓如果怨声沸腾,就跟着逮捕他们,对他们用刑烧灼,而不去调解民心。像这样,臣民就会结伙逃散而离开君主了,垮台灭亡,就可以立刻等到。这就叫做放肆妄为的威严。
这三种威严,是不可不仔细考察的。道德的威严终结于安定强盛,严酷督察的威严终结于危险衰弱,放肆妄为的威严终结于灭亡。
3【原文】公孙子曰(1):“子发将西伐蔡(2),克蔡,获蔡侯(3),归致命曰(4):‘蔡侯奉其社稷而归之楚(5),臣属二三子而治其地。’(6)既,楚发其赏,子发辞曰:‘发诫布令而敌退,是主威也;徙举相攻而敌退(7),是将威也;合战用力而敌退,是众威也。臣不宜以众威受赏。’” 荀子讥之曰:子发之致命也恭,其辞赏也固。夫尚贤使能,赏有功,罚有罪,非独一人为之也,彼先王之道也,一人之本也,善善、恶恶之应也,治必由之,古今一也。古者明王之举大事、立大功也,大事已博(8),大功已立,则君享其成,群臣享其功,士大夫益爵,官人益秩,庶人益禄。是以为善者劝,为不善者沮,上下一心,三军同力(9),是以百事成而功名大也。今子发独不然,反先王之道,乱楚国之法,堕兴功之臣(10),耻受赏之属,无僇乎族党而抑卑其后世(11),案独以为私廉,岂不过甚矣哉! 故曰:子发之致命也恭,其辞赏也固。” 【注释】(1)公孙子:齐国的宰相,以公孙为氏,“子”是尊称。 (2)子发:楚宣王(公元前369年—前340年在位)时的令尹(相当于别国的相),姓景,名舍,字子发。将(jiàng):带兵。 蔡:并不是指上蔡(今河南上蔡西南)或下蔡(即州来,今安徽凤台),而是指高蔡,它位于楚国之西,在今川鄂交界处的巫山与湖南洞庭湖之间。参见《战国策·楚策四》“庄辛谓楚襄王”章。 (3)蔡侯:指蔡圣侯。 (4)致命:古代臣奉命外出回来后向君主汇报执行命令的情况叫“致命”,也叫“复命”“通命”“报命”。 (5)归(kuì):通“馈”,送给。 (6)属(zhǔ):委托,托付。 (7)徙:迁移,调动。 举:发动。 (8)博:取,获得。 (9)三军:春夏时诸侯大国多设三军,即上军、中军、下军或左军、中军、右军。此统称军队,指全军。 (10) 堕:通“惰”,懈怠。这里用作使动词。 (11)僇(lù ):羞辱。族党:聚居的同族亲属。抑卑其后世:先祖有功勋,后代也光荣。现在子发说自己无功,也就压低了他后代的地位。 (12)案:语助词。
【译文】齐国宰相公孙子说:“担任过楚宣王令尹的子发将军曾率军向西征讨蔡国,攻克了蔡,擒获了蔡侯,回来向楚王回复命令说:‘蔡侯把整个国家奉献给了楚国,我已委托几个大臣治理它了。’后来,楚宣王向他颁发奖赏,子发却推辞说:‘只要一发出劝告,一颁布命令,敌方就退却了,这是君主的威力;一调动军队发起进攻,敌兵就退却了,这是将领的威力;交锋而且用力攻打以后敌兵才退却,这是参战将士们大家的威力。我景舍不该凭着大家的威力接这个奖赏。’” 荀子批评他说:“子发做汇报倒显得谦恭有礼,但辞受谢奖赏却说明他鄙陋无知。推崇贤人、使用能人,奖赏有功的,处罚有罪的,这不是某一个人的做法,而是先王之道的内容之一,是促使人们行动一致的根本措施,体现的是以善报善、以恶报恶的精神,所以治国一定要贯彻这一原则,古代和现在都是如此。古时圣明的君王每举办或大事完成之时,那么君主享受它的成果,群臣享受它的功劳,士大夫加官进爵,官吏提高级别,士兵增加军饷。所以行善的得到勉励,为恶的得到制止,上下一条心,三军同心协力,因此事事成功而功业显赫。现在子发偏偏不这样做,违反先王的治国法则,扰乱了楚国的法律,打击了有功之臣,使受赏的人感到羞耻,即使没有羞辱亲族也使后代受到压抑,还独自认为个人清廉,这难道不是大错特错吗?所以说:子发回复命令也算恭敬了,他辞谢奖赏却很浅陋。” 【赏析】赵又春:对荀子的上述批评,我想说两点意思。一、他把奖赏看做“善善、恶恶之应也”,这是深刻的,说明他十分了解,道德总意味着主体的某种牺牲,所以客观上必有回报的,一个人若是做出了具有较大道德价值的行为,社会就会给予他相当的物质的或精神的奖励,这是“道德回报”的“实现形式”之一,作为道德主体的个人可以也应当接受, 这同他的“道德追求”并不矛盾。荀子不仅说这是“善善”之应,还加上了“恶恶”,不仅说“是以为善者劝”,同时还说“为不善者沮”,更证明他非常明白,正是通过这个“回报机制”使得个人产生趋善的要求,社会道德水平才不断得到提高,因此 ,实行奖赏制度乃是促使道德发展、增强社会凝聚力的重要措施和途径。但荀子主要是政治家,他是把这种措施和这条途径纳入到“治国之道”来认识和评价的,所以他说“治必由之”。二,他似乎误解了公孙子,以致他的批评也有片面性。公孙子拒绝接受奖赏,说出的理由明明是“臣舍不宜以众威受赏”,可见他并不是一般地反对奖赏制度,而仅仅是认为:他这次并未显示出“将威”,只是凭着“众威”完成了任务,严格说来应该受罚,要是接受了奖赏,那是“贪天之功为己有”,是不道德的,所以不该接受;接受了,是对奖励制度的破坏,从这方面看,也不可以接受。这不说明他深明大义,很有道德,并且在认识上具有全面性吗?荀子理应从这方面赞扬他的,借这个事例同时谈一下奖赏的作用,特别是执行奖励制度应该注意些什么,自然更符合他的“学者身份”,但他却把这样一个很有道德的将军的这个很有道德的表现,判定为“反先王之道,乱楚国之法”,还说他“过甚矣哉”,这就太片面太不公平了。
荀子(前313——前238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