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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合作社在综合改革中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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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7 15:47: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清廉公正 于 2015-4-7 15:48 编辑

    毛秘书长、傅老:你们都当过供销合作社领导的人,中央出台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文件后,结合常德市的基本情况,不知道你们是怎么想的。因为这个文件事关农业现代化,农民奔小康大局,下发后,不管你供销合作社现实情况如何,都是要执行的,根据这个情况,按照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的态度,我瞎发了一通议论,不知对否,在这里很想听听你们的意见。
                                                              供销合作社在综合改革中任重道远

    在网上看到《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以后简称决定)这个文件后,我把他印出来反复阅读了几遍,逐步加深了认识。我深深的感到,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供销合作社的一项政治任务。这次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改革,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关系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农民增收奔小康的重大问题。这么庞大而复杂系统改革工程,交给供销合作社去付诸实现,确实是对供销合作社的极大信任和高度期盼。想一想就知道了,《决定》明确指出:“供销合作社-----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意思就是像飞机、火车、轮船这样的载体一样,拉着农民实现农业现代化直奔向小康社会。载体前进的快慢,决定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度。可以想象,这个担子该有多么重阿。因此不管供销合作社当前有多大的困难,都必须以最大的政治热情和克服困难的决心,勇于担当,按照中央的部署,认真贯彻执行。
    《决定》在改革总体要求中提出:根据“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深刻变化,适度规模经营稳步发展,迫且要求发展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民生活需求加快升级,迫且要求提供多层次、多样化、便利实惠的生活服务;新形势下加强农业,服务农民,迫且需要打造中国特色为农服务的综合性组织”。这个总的构想和总体要求,就是把供销合作社的综合改革,纳入了“四个全面”总体部署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么重要的大事,能打退堂鼓吗?
    既然这项综合改革不可回避,那就应该迎难而上。根据《决定》提出的一些政策要求,这次对供销合作社支持力度是最大的,例如,对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领导领导的力度,要求财政支持的力度等,都市空前的。《决定》甚至非常明确要求“重视和加强供销合作事业,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传统和优势。要站在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树立重视供销合作社就是重视农业、扶持供销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的理念”,除此而外,《决定》还强调了“各级财政要给予必要支持”,“重视和加强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建设,选拔素质高、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到各级联合社领导班子,特别是选好配强县级联合社领导班子”等等,这些都是极为有利的条件。
    作为常德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来说,,前一段的改革走了一段弯路,除石门县外,全市采取一刀切,砍掉了所有经济实体(包括市、县、区公司和基层供销合作社),人员全部买断,财产全部处理。现在摆在供销合作社系统面前的,是只有市、县、区联合社,而没有经济实体。没有实体,谈何载体,这就是当前最大的困难。到底怎么办?我想,只有根据现有情况做具体决策。2014年的具体情况是:全市还有10个基层社(基本是石门的),名、优、新、特农产品直营店1550个,农资直营店85个,惠民综合服务社272家,农民合作社183家。这些店、社,绝大部分都是农民自办的。这也充分说明,农民的经济实力增强了,办企业的经验也增多了,这完全是一件大好事。根据《决定》第八小项“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通过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途径,采取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不断强化基层社与农民在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结。”的指示,对已有农民的农产品、农资直营店,以及惠民综合服务社和农民合作社,选择交通要道地区、经济较发达的集镇,规模较大、资金较雄厚、服务功能较全的店、社,进行改造升级,发展为基层社。当然这种改造,由县级联合社出面,向财政部门申请一部分资金,纳入改造之店,进行股份合作。并招聘懂业务、有能力的人员加入该店经营,主持该店工作。对于这种改造升级工作,可以先行试点,待取得经验后再进行复制。只要把农民已办的店、社改造升级成功,部分店、社成为供销合作社的基层社,供销合作社没有基层实体的矛盾就迎刃而解。这样,就解决了当前没有实体的最大难题,为下一步的扩大经营范围,增加服务项目,拓展服务功能,探索建立综合服务平台,办融资机构等等,都将打下良好的基础。先抓主要矛盾,这是关键。时不待我,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
                              
                                                                                                   20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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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7 16: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常德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来说,,前一段的改革走了一段弯路,除石门县外,全市采取一刀切,砍掉了所有经济实体(包括市、县、区公司和基层供销合作社),人员全部买断,财产全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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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7 16: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决定》在改革总体要求中提出:根据“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深刻变化,适度规模经营稳步发展,迫且要求发展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民生活需求加快升级,迫且要求提供多层次、多样化、便利实惠的生活服务;新形势下加强农业,服务农民,迫且需要打造中国特色为农服务的综合性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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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7 20:36:3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东方鹰的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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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7 23:40: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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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7 23:47: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傅启芳 于 2015-4-8 11:26 编辑

供销社要改革是应该的。现存的全总丶省丶市丶县四级应首先改为经济实体,走市场化的路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通过经营,壮大实力,才有可能扶助丶吸纳尚存的基层社和农民自办的各种合作社丶农村商店,形成一个为农服务的庞大经济集团。在改革过程中,应用经济的办法链接而不是用行政手段组合,而国家财政和银行给予必要的资金和优惠政策支持,扶上马送一程也是必须的。最好是实行股份制。对四级现有人员应妥为安排,对他们再搞不得"买断"了,以去其后顾之忧,这是此项改革成败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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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8 09:0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农村基层供销社很难恢复!这个国家不知道怎么搞的!七八十年历史的供销社就狠心砍掉!现在农村的邮政又搞起供销社的业务!就是因为他们没有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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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8 11: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俺是供销社下岗的,如今又要改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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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8 11: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傅老的意见切中要核,值得现有供销合作社的在职人员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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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0 16:30:09 | 显示全部楼层
供销合作社在综合改革中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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