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日月星辰 于 2017-6-18 19:17 编辑
老年人依法享有财产权
《保障法》第19条规定:“老年人有权依法处分个人财产,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强行索取老年人的财物。”根据这条法律规定,老人对自己的房屋、存款等个人财产,有根据自己意愿、子女和配偶对自己的关心与照顾情况,决定由一人或数人继承自己的遗产以及他们的继承份额,或者决定把自己生前的财产无偿地赠送给他人。 ① 老年人有权依法处分个人财产权。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强行索取老年人的财物。 ②老年人依法享有继承权。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亲属遗产的权利,有接受赠与的权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非法剥夺或侵占。老人作为子女、配偶的法律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在子女、配偶死亡时享受依法继承的权利。那种认为老人不能继承子女的遗产的认识是不对的。此外,女性老年人享有依法继承其男性老年配偶遗产的权利,那种认为男性老人的遗产只能由其子孙继承的说法是不合法的。 ③老年人的合法收入和财产受法律保护。其财产由老年人自行支配,子女不得借口老年人有收入而减轻自己应尽的赡养义务,或干涉、挪用侵占、破坏老年人的财产所有权;另外,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的承包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承包山、自留山和竹林,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在这里提醒老年朋友注意的是:在子女向老年人索要财产时,一些老年人认为财产总归是儿女的,往往将承包的山林分给子女,将房子分给子女,并办理山林转包,房产过户手续,给老年人生活环境造成被动。所以老年人在处理自己的财产时,一定要慎重,先考虑自己的生活需要,再酌情考虑帮助子女,住房、山林老人健在时可以不分,老年人保留自己的财产和住房对晚年生活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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