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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法律知识(十四)——新房落成宴请亲友 醉酒死人承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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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3 19:53: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日月星辰 于 2017-11-13 19:55 编辑

           冯某新房落成,请亲朋好友来家喝喜酒,亲戚李某喝醉了酒,冯某就让李某在家中住下。第二天早上,冯某去叫李某起来吃早饭时,李某不应,冯某觉得不对,马上将李某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而死亡。
    这是一起因喝醉酒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本案中,李某系成年人,应该知道自己的酒量和喝酒过量将对身体带来伤害,并且当晚喝酒也没人硬劝其喝酒,因此,对自己的行为和死亡应该承担主要责任。但冯某作为主人,当发现李某酒喝多后本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救护措施,或送医院,或通知其家人前来照护,可冯某只是让李某在自己家住下休息,以为睡上一觉就会没事,未尽合理的注意和救护之责,因而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经双方协商,冯某赔偿李某9万元。
    在日常生活中,因醉酒而死者,首先喝酒者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因为酒量的大小只有自己知道,主人客气,一般性的劝喝酒属于人之常情。近年来,因共同饮酒行为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大量增加。根据《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多数情况下应由发生人身损害的饮酒人自负损失。但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则共同饮酒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明知醉酒人不能喝酒。在因喝酒引发醉酒人心脏病、心肌梗塞等疾病的发作,导致伤残、死亡等损害后果的情况下,是否知道对方的身体状况,成为同饮人应否承担过错责任的前提。如果同饮人不了解,在劝了少量酒的情况下,诱发对方疾病,此时同饮人无需承担过错责任。但依据《民法通则》中的公平责任原则,同饮人应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如果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劝了大量的酒,则应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强迫性劝酒。如果在饮酒过程中有明显的强迫性劝酒行为,如野蛮灌酒,言语要挟、刺激对方,不喝就纠缠不休等,只要主观上存在过错,此时对于损害后果的发生,劝酒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当然,此种情况下,醉酒人也有一定的过错,因为这种强迫并非是暴力性的,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应当减轻劝酒人的赔偿责任。另外,劝酒,还要认清对象。根据法律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饮酒不在未成年人的可为之列。《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三、酒后进行驾车、游泳、剧烈运动未加以劝阻。根据《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在明知对方酒后驾车而不加以劝阻的情况下,一旦出事,同饮人就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因为此时共同饮酒人应对醉酒的人负有加以阻止的义务。如果已尽到劝阻义务,而醉酒人不听劝阻,同饮人则可以免责。同样,在明知一方喝多、神志不清的情况下,同饮人应及时予以劝阻。在能够进行劝阻时却没有劝阻,以致出现意外,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未将醉酒者安全送达。如果未将醉酒人送回而发生类似“酒后跌伤”等情况,同饮人是否要承担责任呢?对此,应结合饮酒者当时的神志状况来加以判定。如果饮酒者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时,此时同饮人负有一定的监护照顾义务。如果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或者不足以在合理的时间内让其达到有人照顾的情况(比如家中无人),此时若出现意外,根据《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同饮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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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3 19:56:4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饮酒者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时,此时同饮人负有一定的监护照顾义务。如果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或者不足以在合理的时间内让其达到有人照顾的情况(比如家中无人),此时若出现意外,根据《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同饮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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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3 20:36:2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法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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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3 21:02:53 | 显示全部楼层
     跟着老院长学习身边的法律知识,大好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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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3 21:03:5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您第一个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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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3 21:04:22 | 显示全部楼层
吉祥 发表于 2017-11-13 21:02
跟着老院长学习身边的法律知识,大好亊!

谢谢您的关注、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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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4 10:45:48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房落成宴请亲友,醉酒死人。自已应该承担主要责任,东家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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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4 21:32:4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您的点评!实际上,这些法律知识,都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学点法,对自己、家庭、朋友都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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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4 21:3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吉祥 发表于 2017-11-13 21:02
跟着老院长学习身边的法律知识,大好亊!

谢谢点评!实际上,这些法律知识,都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学点法,对自己、家庭、朋友都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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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5 23:46:31 | 显示全部楼层
喜事变丧事     劝酒有风险   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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