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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议:凡转帖于微信的帖子,务必标注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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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6 09:56: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网管发布了《正扬论坛不准任意转载网络信息的管理规范》的通知,大家一致拥护,表态遵守。          我这里提出一个类似的问题,不知道大家是否认同:
          现在无论老幼,都有手机,也基本上玩玩微信,估计每个人也都加入好几个微信群,我的各种微信群有近二十个(我当过班主任的很多班的群都把我加进去了,他们的年龄涵盖30——65岁),群里非常热闹,除寒暄拉拉家常相邀聚会喝酒探讨养生讨论孩子教育研讨是否生二胎等等等等之外,转帖的更多,因此,我看到过的帖子也就非常之多,于是,我就发现正扬网内很多帖子是我在微信群里面早已见过的段子(包括摄影作品),其实,好的东西发到这里让大家分享也是好事一桩,问题是,有的人发帖却不说明是转帖,让别人产生他是作品的原创的错觉,这就不好了!虽然没有人前来因知识产权问责,但作为一个文化人,难免有欺世盗名之嫌。微信里面很多东西我觉得也好像属于网络信息因此,我建议:凡转帖于微信的帖子,务必标注出来
       这个建议,您是否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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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6 10:05: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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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微信不多的网友会以为是发帖者的作品,其实,他仅仅是当了一次搬运工。  发表于 2017-11-17 08:59
感谢关注。  发表于 2017-11-17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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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6 10: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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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关注。  发表于 2017-11-17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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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6 10:24: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微信不全是正能量,也有"垃圾"!我这个患有脑溢血后遗症的病者,怕有时反应不灵出差错,所以今年我将所有微信一个不留,全部取销,没再玩微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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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对,赞同。  发表于 2017-11-17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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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6 11:03:32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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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关注。  发表于 2017-11-17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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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6 13: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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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微信不多的网友会以为是发帖者的作品,其实,他仅仅是当了一次搬运工。  发表于 2017-11-17 08:59
感谢关注。  发表于 2017-11-17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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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6 17:3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好,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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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关注。  发表于 2017-11-17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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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6 19:44:06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佳贴,支持!欢迎交流。秋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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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关注。  发表于 2017-11-17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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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7 07: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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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关注。  发表于 2017-11-17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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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7 08:58:3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微信不多的网友会以为是发帖者的作品,其实,他仅仅是当了一次搬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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