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日月星辰 于 2017-12-25 07:55 编辑
身边的法律知识(65)——怎样理解《民法总则》中的“行为人可以默示作出意思表示”? 我于2017年10月23日在《正扬网》的《普法讲堂》专栏发表了《〈民法总则〉新规定(十)——默示的法律效力》这篇文章,主要内容如下: 《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 默示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在民法原理中,默示一般不能视为意思表示,在司法实践中也广泛得到认可,但对此缺少法律的明确规定。《民法总则》首次用明确的法律条文确立了这一法律规则,今后在司法实务中可以直接援引该规定。 有部分网友对“行为人可以默示作出意思表示”不理解: 曾巧中网友询问:“沉默是表示同意还是反对?” 王昌友(寒儒)网友询问:“意思是说,沉默是一种同意,承认,默认?” 法律上的默示与沉默、默认是同义词。 一、默示是意思表示的形式之一 默示与明示,都是意思表示的二种具体形式。默示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默示形式又可分为作为的默示和不作为的默示。前者指当事人通过有目的、有意义的积极行为将其内在意思表现于外部,使他人可以根据尝试、交易习惯或相互之间的默契,推知当事人已作某种意思表示,从而使法律行为成立。后者指既无语言表示又无行为表示的消极行为。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当事人不作为的默示即沉默也可推定已构成具有某种意思表示,由此使法律行为成立。 根据以上民法总则规定的默示意思表示的规定,只有在符合当地的交易习惯,或者两者之间的约定存在长期交易活动,或是由于法律所直接规定的情形下才能以默示的形式建立合同关系。 二、举例说明 法律对民事法律行为的默示形式是有严格规定的。只有在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能认定行为人以默示的形式表示其意思,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上述法律就是对默示的规定。 在此,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的《身边的法律知识》系列文章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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