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近日,临澧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连续不间断查控,成功发现老赖为逃避执行另开的银行账户,从而执结一起标的达240万元的执行案件。
2016年3月,萧某与湖北荆州某房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同年年底工程完工后,某公司一直未将工程款尾款240万元支付给萧某。2017年5月,萧某将某公司起诉至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决某公司支付萧某工程款合计240万元。判决生效后,某公司一直未自动履行。萧某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接到此案件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某公司的所有财产进行查询,并对其名下的所有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但该公司所有的银行帐户余额加起来不超过十元。执行法官认为,一个正常经营的企业肯定会有业务往来,他们立即转变思路,经过持续2个月的定时查询,终于发现该公司在建设银行另外新开了一个账户,并立即进行了冻结,几天后,该银行账户上汇入了300余万元,执行法官立即将240万元扣划到法院,案件至此顺利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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