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燃令带来空气好 污染物降减幅度大 除夕夜燃放烟花鞭炮,是多年来的传统习俗,但也是造成空气污染的重要因素。为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今年石门县划定了禁燃区,出台了“禁燃令”,夹杂着硫磺味道的鞭炮声没有出现,县城区除夕夜显得格外清静,空气污染物同比下降近50%。2017年除夕夜,由于烟花鞭炮的集中燃放,从晚上6:00起至凌晨6:00就呈现环境空气质量重度污染,而这种现象在2018年除夕夜却未出现,禁燃与不禁燃,空气质量就是不一样。 烟花鞭炮燃放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主要涉及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四项污染物浓度指标,据监测数据统计表明,我县城区禁燃工作实施以后,2018年除夕和初一这四项指标在空气中的浓度数据较2017年同期大幅下降,2018年除夕至初五,我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数据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污染物在空气中的含量也有大幅降低,事实证明,通过县城区禁燃工作的全力推进,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效显著,城区居民不仅享受其中,更是纷纷点赞。 但是,由于环境空气是流动的,在县城区禁燃仅能控制内源污染,外源污染影响依然存在,特别是县城区附近的相关乡镇没有纳入禁燃范围,春节期间燃放了大量烟花鞭炮,由此而产生的大量污染物扩散波及县城区,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受此不利影响,虽有改善但仍未达到优良状态。我县需将禁燃区进一步扩大,对县城区影响较大的周边乡镇一并实施禁放烟花鞭炮,以确保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 禁燃工作的全面开展,不仅为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提升作出了贡献,而且也没有因为燃放烟花鞭炮而出现一起火灾及人身伤害事故,这得益于全县居民令行禁止的自觉行为,也得益于多部门齐心协力从严执法、各媒体全覆盖宣传的效果。今后,我县将继续加大禁燃工作力度,努力为石门县营造宁静、安全、清新的工作与生活环境。 (图一: 2017、2018年除夕、初一环境空气质量四项指标数据对比) (图二:2017、2018春节期间石门县环境空气质量日均AQI全省排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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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环境保护局:杜娟 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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