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庭前调解,合同纠纷快审快结
近日,津市法院立案庭通过庭前做工作,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短短四天内快审快结两件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16年上半年起,被告向某到两原告伍某.唐某处购买装饰材料,经双方结算后,被告所欠两原告货款一直拖欠至今,多次催讨未果,无奈之下诉至法院。法院受理该案后,主审法官通过电话联系被告,向被告说明原告的诉求,被告表示对事实认可,只是由于经济困难,无能力偿还两原告欠款。主审法官了解被告的想法后,认为有调解的基础,征求双方意见后,在答辩期内开庭审理,通过庭前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均达成了调解协议。庭审结束后,被告先偿还两原告部分欠款,余款将分期进行偿还。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立即制作调解书,原告拿到调解书时,对主审法官说:"法院办案效率真高,这么快就帮我把案子办好了,不仅让我这个外地人少跑路,还不伤和气的解决了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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