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浮山松 于 2019-6-25 21:22 编辑
从农业税终结见证新中国巨变 ——从我的税收生涯看新中国繁荣昌盛之一 图/网络 文/浮山松 时间飞逝,转眼,新中国即将走过70个春秋。回首往事,从我的税收生涯中管中窥豹:农业税的终结见证新中国巨变: 农业税是一个古老的税种,它不仅见证了中华五千年的历史,更见证了新中国迅猛发展和不断强盛的现实。 1976年,我参加税务工作,后调到烽火公社担任财政会计,主管农业税征收工作,就与农业税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对农业税的最初认识始于读小学,刚上小学时,我就经历了“交公粮,卖余粮,爱国爱家爱集体”的爱国主义教育,从而接触到了农业税。 10多岁时,我就加入了“交公粮,卖余粮”的队伍。那时,农村还是大集体,体制属于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每年早稻收割晒干后,生产队就要组织社员们肩挑车推将稻谷运去公社粮管站“交公粮,卖余粮”。 “交公粮”就是交农业税,粮食交到公社粮站,粮站不给生产队付款,作农业税上解国库;“卖余粮”又叫交国家定购粮,是各级按水稻面积下达国家收购计划的粮食,不管生产队有没有余粮,都得按计划数量和当时每百斤9元多的粮价卖给国家。由于那时粮食亩产低,不少生产队,交完公粮和余粮后,社员家里就很少有足够的口粮了,只得用杂粮和蔬菜代替。尽管如此,广大农民群众“交公粮,卖余粮”的爱国之心不减,毫无怨言地为国家交公粮和卖余粮。 当时,生产队实行按劳计酬评工分,社员按“交公粮,卖余粮”的多少评工分。为了多争工分,我父亲就用小独轮车推着去交,每车装上两个大麻袋约300来斤的稻谷,由于道路不好,坡陡沟多,我就去帮助拉车。拉车时,我在车头系上一根2、3米长的绳子背在肩上,平路上,我在车前牵着绳子跑,上坡过沟时,我就背上绳子使劲地往前帮助拉。那时天气特别热,气温特别高,路上象火烧,乡村没有水泥路,泥土道路上走出一寸多厚的灰尘,滚汤滚汤的。由于没有鞋穿,只好穿草鞋走路,有时连草鞋都没有穿的,只得打着赤脚。交公粮走路远,脚上经常汤出或硬出岩僵泡,疼得要命。 那时,农业落后,粮食产量低,早晚稻双季亩产不过500-600斤。大队年年喊,亩产要跨纲超过800斤,可是喊叫了多少年,就是跨不过。文化大革命时期,最好的稻谷品种叫“农垦58”,但村里却流传着一个民谣:“农垦又五八,亩产二百八,割稻又豁胯,煮饭更不发”。 我读初中时,读过一首《山中寡妇》的唐诗,有两句“桑柘废来犹纳税,田园荒尽尚征苗”,反映了晚唐封建统治者对劳动人民的压迫,至今记忆犹新。从而加深了我对农业税的认知,更懂得了自古皇粮国税不可少。我调公社主管农业税征收工作后,倍加重视征收工作,主动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废寝忘食地深入大队、生产队摸底子,查情况,督促大队发动各生产队及时将公粮上交公社粮站,将粮款划入财政所,我再上划县财政金库办理农业税入库。 那时的粮价每百斤已经涨到15元多,烽火公社每年征收农业税30多万元。我在烽火工作了三年,在这三年中,公社连年提前完成农业税征收计划,受到了县政府的表彰。当时,社会上流行“单车、手表、缝纽机”三大件时尚商品,因此公社连续三年都获得县政府一部自行车的奖励。 农业税收一直以来都是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也是社会发展的一个缩影。中国历史上有记载的农业税收为春秋时期(前594年)鲁国实行的“初税亩”,汉代叫“租赋”,唐朝称“租庸调”,国民政府时期叫“田赋”。农业税一直被人们称之为“皇粮国税”。新中国成立后,农业税收曾经是国家国库收入的主要来源。就临澧县(见《临澧统计年鉴》)而言:1978年,全县农业税收入196万元,占全县财政总收入631万元的31%,到2000年农业税收入增长到1540万元,但占全县财政总收入8241万元的比重却下降到18.6%。以后多年都维持在这一征收水平。 2006年1月国家废止《农业税条例》,全面取消农业税,在我国沿袭了2600年之久的农业税这一传统税收,就此终结了其历史使命。2018年,临澧县全年的财政总收入达到8.76亿元,若按取消时的农业税收入1540万元计算,比重已降至1.7%。
如今,随着国家的发展和强盛,不仅取消了农业税,还从2004年起,全面实行粮食直补,国家对农民种田,按种粮面积进行资金补助,每户农民每年都能根据各自种粮面积的多少,领到上千元甚至更多的种田粮价补贴。据了解,国家每年用于粮食直补的资金,均在100亿元以上。就此可见,我们伟大的新中国正一天天的发展壮大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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